新學社向聯合國提交人權報告
【特訊】新澳門學社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自行撰寫的民間人權報告,報告表示,本澳近年在政治權利、表達與遷移自由,以及私隱與監控均有嚴重倒退。學社要求委員會敦促特區政府在未來的網絡安全立法中,要求公共部門就目前使用中的錄影監控技術的能力發表真實與完整資料;以 及修改法例,為被拒絕取得由公共部門掌握有關自己的資訊,制訂有效補救渠道。
日前新澳門學社就澳門特區接受第三十一次普遍定期審議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呈交書面文件。報告表示,澳門警方拒絕香港記者、議員、社運人工、學者和作家入境的報告時有所聞,並引用原意針對跨境和恐怖主義犯罪的《內部保安綱要法》當中的「內部保安」為由作辯解。在拒絕通知中給出的唯一理由是被拒入境者「對澳門內部安全構成威脅」。澳門政府聲稱入境禁令「依法」進行,與「被禁者的專業無關」。 但只要按常識判斷 這些聲稱讓人難以信服。學社要求委員會敦促澳門當局確保被拒入境澳門人士得到有效補救渠道;以及確保被拒入境澳門人士取得被拒入境的真實理由,以作為抗辯當局的決定。
學社指出,澳門警方目前採用的監控技術,其完整功能至今未有公開。雖然理論上法律為公共錄影監控的範圍與目前設定了限制,但公眾無法得知警方的守法程度。學社要求委員會敦促澳門當局在未來的網絡安全立法中,要求公共部門就目前使用中的錄影監控技術的能力發表真實與完整的資料,並要求公共部門就目前使用中的錄影監控技術的能力發表真實與完整的資料;同時,為被拒絕取得由公共部門掌握、與自己有關的資訊的市民提供有效補救渠道。
另外,學社指出,即使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建議澳門當局應制訂一部不具歧視性質的反家暴法律,澳門政府拒絕遵循針對家暴無分性傾向的平等保護原則。現行的法律只保護未婚的異性親密伴侶,而未婚的同性親密伴侶就被剝削同等程度的法律保障。學社要求委員會敦促澳門當局在未來家暴法律檢討中,根據平等保障原則進行修訂,使親密伴侶獲得平等保護,從而免於家庭暴力,無分性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