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工區工廈及土地無償交還政府
工務局:用途維持不變

【特訊】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歸還近工業園街的六千九百三十六平方米土地。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公司捨棄土地的批給,土地及建設的跨境工業區工業大廈將無償交還給政府,因應司長批示按序執行,先將物業登記為財政局物業,而土地上的工業用途建築物仍在使用,業權人由工業園公司轉移至特區政府後,現有用途維持不變。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向特區政府歸還一幅位於工業園街及工業園大馬路土地,即跨境工業區工業大廈土地,土地鄰近工業園街及工業園大馬路,面積為六千九百三十六平方米。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土地目前為工業用途,歸還後維持不變。黎永亮表示,本身是有建築物的,工業用途的建築物,應該是跨工區的建築物之一,目前是正在使用的,主要是業權人由工業園公司那邊轉給特區政府
當局正開展《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定期評估,黎永亮表示,會同時檢討是否需配合四項重大工程而作出修改,相關工作已啟動前期分析,後續將依據法定程序推進。
另外,城規會開會討論十二幅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氹仔北安填海區P1地段興隆街的混凝土廠,為三千三百零七平方米工業用地,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樓宇限高五十米,當局可要求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規劃條件圖草案第二次收集意見時,有意見關注放高樓宇理由。工務局表示,城市總體規劃規定全澳只有北區-1、北安區和路環區可作工業用地,放高樓宇高度希望鼓勵分散各區的工業大廈、使用率不高的工業用地,遷至相關片區,城規層面上亦沒要求業權人發展何種產業,讓業權人發揮土地效益。
另外,路環蓮花海濱大馬路一幅二萬七千五百一十三平方米工業用地,業權人遞交工程計劃時,需向環保局提交土地潛在污染評估報告,有委員關注如土地受污染有何機制處理,環保局代表稱,土地污染評估指引規定,如土地未來需發展其他項目,需修復至合適程度才可發展。
城規會討論西灣民國街一幅一千五百一十五平方米的獨立屋地段時,對斜坡穩固誰責引起討論。土地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表示,根據現行規定,任何在臨山地段開展的工程,施工方都必須對地界外三十米範圍的斜坡開展必要穩固,且責任具有持續性,即使前一位業主已完成穩固工程,後續其他業權人要施工時,仍要重新履行斜坡穩固工程,會在正式發出規劃條件圖時補充這點說明,但指出只要經工務局評估審核有必要,才需開展斜坡穩固工程。
而地段因涉及部分建築物越界,梁耀鴻表示,今次發出的規劃條件圖會要求業權人自行清拆。
草案建議建築高度由地面層相對標高起計算,最高可為九米,有委員質疑或可通過建造地庫變相增加面積。梁耀鴻強調,地段為H1類住宅用地不能兼容其他用途,且地庫不得作居住使用,當局在審圖則階段會嚴格把關,確保符合住宅建築面積佔比達六成六以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