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時介紹說
全會《决定》提出300多項改革舉措
舉措中有對過去改革舉措完善和提升也有新舉措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張素 王恩博)中共中央7月19日上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和解讀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方裕介紹說,《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共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是黨歷史上又一重要綱領性文獻。
唐方裕表示,全會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決定》。
“黨中央確定以此為全會主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說,一方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面臨許多複雜矛盾和問題,必須克服種種困難和阻力,需要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中國式現代化作為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包括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內的黨和國家一切重大戰略部署,都必須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來謀劃和展開。“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為全會主題,抓住了事業發展的核心和關鍵,意義十分重大。”
唐方裕說,全會《決定》的起草,是在黨中央領導下進行的。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擔任文件起草組組長,全程擘畫、組織調研、精心指導、把脈定向,發揮了決定性作用。文件起草組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注重全面總結經驗、堅持正確方向,突出改革重點、彰顯改革成色,堅持人民至上、把牢價值取向,抓好系統集成、加強整體謀劃,開展了扎扎實實的課題研究、調研訪談、專題論證,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有效集中了黨內外智慧,廣泛凝聚了改革共識。
唐方裕介紹說,《決定》共15個部分、60條,分三大板塊。第一板塊是總論,主要闡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第二板塊是分論,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部署各領域各方面的改革。第三板塊主要講加強黨對改革的領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決定》共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其中有的是對過去改革舉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據實踐需要和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張素 王恩博)中共中央7月19日上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和解讀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沈春耀指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確定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其中包括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在前進道路上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來,把中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沈春耀表示,全會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對“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作出重要部署,對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等提出了改革任務。總的要求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中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
沈春耀指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全會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重要部署,就是要以法治體系建設為總抓手系統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沈春耀說,新征程上,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調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會重點圍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法治領域改革任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