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宣佈政府即日起展開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

【中新社香港1月30日電】(記者 劉大煒)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30日宣佈,特區政府即日起正式展開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
特區政府當天召開記者會,公佈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的相關情況。李家超聯同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並在記者會上作上述表示。
李家超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要必須做、盡快做。他介紹,此次立法建議採取三個原則:第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香港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第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預防和依法懲治。
就立法方式,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並全面落實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讓公眾清楚掌握立法範圍和內容。
另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李家超表示,有關立法的建議將包括修改一些現行法例,把一些普通法罪行轉為成文法,也建議了一些新的罪行。諮詢文件中羅列了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以幫助市民作參考和比較,也介紹了現行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與不足。
據介紹,諮詢文件共九章,內容涵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和立法的必要性,及相關的立法原則、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就罪行方面提出建議,涵蓋五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叛國及相關行為,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境外干預及組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文件中亦建議新增一些罪行,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就上述部分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效力的建議;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相關的其他事項等。
公眾諮詢期至2024年2月28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