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規範推動金飾行業健康發展
政府擬調升足金純度標準


【特訊】特區政府計劃加強規範黃金鉑金商品,建議調升“足金”純度標準,從現時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提升至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足鉑金”的純度標準則訂為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政府經聽取業界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意見,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立法經驗後,制定有關法案,希望提升金飾行業競爭力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行政會完成討論《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隨着社會和行業技術的發展,實施逾二十年的第1/2003號法律《黃金商品化法律》未能符合消費者對金飾貨品種類和品質的需求。
為落實澳門特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提升金飾行業競爭力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特區政府經聽取業界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意見,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立法經驗後,制定《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法案新增鉑金、包金及鍍金貨品的定義,並將“足金”的純度標準提升至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足鉑金”的純度標準訂為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規定黃金及鉑金貨品須標註純度,各類金飾貨品的標註亦須按規定作標示。此外,經營場所須張貼黃金及鉑金貨品純度標準的告示,並於出售貨品時發出載有法定資訊的發票或收據。
此外,法案建議調升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
行政會完成討論《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律草案,新增鉑金、包金及鍍金貨品的定義,並建議經營場所須張貼純度標準的告示,並於出售貨品時發出載有法定資訊的發票或收據。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牌照及稽查廳廳長徐秀玲表示,行政違法罰款金額建議由現行五千至五萬元,調升至最高八萬元,其中違反標註可處罰二萬至八萬元;沒張貼告示則可處罰五千至二萬元。 法案建議明年生效,並設有過渡規定。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行實施逾二十年的《黄金商品化法律》未能符合消費者對金飾貨品種類和品質的需求,政府經聽取業界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意見,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立法經驗後,制定有關法案,希望提升金飾行業競爭力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