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青年生育意願低
團體建議推更多鼓勵措施

【特訊】有問卷調查顯示,十八至三十四歲的未婚人士結婚意願明顯偏低,青年群體的生育意願亦顯著低於平均水平。團體建議推出更多鼓勵婚姻和鼓勵生育的獎勵性措施,包括研究向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發放持續性的育兒津貼;推出包括恆常性產假報酬補貼、親職假等家庭友善措施補貼項目等。
婦聯繼二零一九年、二零二二年進行生育意願調查後,於今年四月再度開展「2024年澳門居民婚育意願調查」,分析居民對於婚姻與生育方面的實際情況與最新需求,並於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調查結果,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副監事長、議政維權部副行政主管歐陽月勝等出席主持。
是次調查以十八至四十九歲居民為對象,共收集了九百二十五份有效問卷。在婚姻意願數據中顯示,00後(十八至二十四歲)及90後(二十五至三十四歲)的未婚受訪者結婚意願都明顯較偏低,四成九90後與四成一00後受訪者明確表示五年內沒有結婚的計劃。
當中影響居民婚姻意願的三大主要因素分別是經濟因素(結婚開支、婚後住屋等),佔整體受訪者近一半、其次為伴侶因素(生活習慣、三觀契合程度等),佔百分之二十五、接著是自身原因(婚姻觀念、職業與生涯規劃等),佔百分之十九。由於籌辦婚禮、安排婚後住房等都會涉及龐大的經濟開支,明顯會對居民的結婚意願產生重要影響。
生育調查部分,居民生育意願平均分為4.76分(10分為滿分),相較二零二二年生育調查的6.33分下降了1.57分。從年齡分組來看,0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02分;9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54分;8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81分,適婚適育的青年群體生育意願分數顯著低於平均水平。
已生育的受訪者中,影響生育意願的首三項因素分別為︰育兒開支大(75%)、其次居住空間不足(73%)、以及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70%);而未生育的受訪者則認為︰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68%)、其次是育兒開支大(68%),以及子女教養問題造成的壓力與負擔(61%)。兩者同樣圍繞著經濟、居住及照顧問題,亦與以往該會兩次生育調查情況相近,反映在相關支持政策方面仍有提升空間。而在未生育的受訪者中,認為生育會令私人生活受影響或失去個人時間(56%),以及認為擔任父母親責任重大的比例(50%),顯著高於已生育的受訪者(37%及34%)。
黃潔貞表示,調查反映青年群體對婚育觀念的改變,未來有可能進一步加劇婚育率下降,對社會可持續發展將造成負面影響。婦聯建議持續研究以更貼近實際婚育消費的基礎上調整結婚及出生津貼金額;在現行社保框架之外推出獎勵性措施(具體可參考鄰近香港地區提供新生兒獎勵金兩萬元;香港、日本、新加坡三地的獎勵金額平均值約為三萬七千元),方便政府日後更快速按實際出生率進行調整;同時,研究參考目前公務員的家庭津貼或基層公務員幼兒開支補助為基礎(每月十點),向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發放持續性的育兒津貼,減輕家庭育兒開支負擔。
婦聯亦建議優化家庭友善措施,以「法律作主導,補貼作輔助」,參考有薪產假報酬補貼方式,推出包括恆常性產假報酬補貼、親職假等家庭友善措施補貼項目,支持企業落實更多家庭友善措施,特別是作為加快私人企業僱員與公務員九十天有薪產假「睇齊」的基礎;並提升孕產婦權益保障,改善其在輪班工作、彈性上班時間、餵哺母乳時間上的規定等。
另外,盡快推動經屋恆常性申請及推動夾屋興建計劃,以便青年伴侶規劃婚姻、生育及組織家庭安排;在申請評分上針對已婚青年家團應提供更多的加分優惠;對育有未成年人的家團,可參考鄰近地區預留一定比例的單位供新生兒家庭申請;以及根據育兒人數,允許家團透過補差價方式置換更大戶型單位,促進家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