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續審議修改就職宣誓法
口誤讀錯不屬違法

【特訊】立法會小組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就職宣誓法》法案。小組會在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說明了如何判斷宣誓人,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誓詞,並解釋拒絕宣誓的定義。
立法會小組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就職宣誓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小組會關注如何判斷宣誓人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誓詞。會後,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指,澳門《基本法》有相關規定,必須展示宣誓人在宣誓過程有充分尊重,結合相關解釋精神和法律規定。由監誓人判定宣誓有效性,又提到無論是公開親身或是簽署聲明方式宣誓,若被視為拒絕宣誓,都會喪失就任資格。
李靜儀表示,這裏說的拒絕宣誓表述,是在說宣誓人主觀上抗拒不願意進行宣誓。而拒絕這個詞,本意是包括了宣誓人無意依法宣誓的主觀意圖。在一些宣誓儀式上,宣誓人因為身體抱恙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而導致他無法參與宣誓情況,或者一些口誤的,不小心去讀錯、讀漏了誓詞,提案人解釋立法原意上這些不屬於拒絕宣誓。
對於領導主管和公務人員宣誓規範,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表示,將在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和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基本規定兩個法案時作出處理。
另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博彩信貸法案簽署意見書。最新文本建議法律今年八月起生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預料法案月中可提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
陳澤武在會後引述政府稱,新文本新增終止從事信貸業務資格條文,行政長官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終止承批公司從事信貸業務資格,不論承批公司有否履行相關義務;若承批公司因有關條款被終止信貸業務資格,被終止前所產生的的信貸業務仍屬法定債務。
陳澤武稱,政府未有就重大公共利益舉例,但例如擾亂金融秩序等均屬影響重大公共利益,他並相信有關條文不會經常使用。陳澤武又稱,今次修法目的是推動博彩業持續健康發展,完善行業監管,並預防博彩業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下週亦將開始細則性討論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