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伙同律師於多宗刑偵案受賄干預司法
助理檢察長被羈押候審

【特訊】檢察院表示,近日,檢察院對涉及一名助理檢察長職務犯罪的案件提起公訴,經法官作出起訴批示後,案件已移送中級法院排期審理。
檢察院之前收到廉政公署對江姓助理檢察長的調查報告,並依法對案件進行偵辦。經深入調查發現,江姓嫌犯伙同一名關姓律師及蔡姓、吳姓兩名嫌犯組成犯罪集團,在多宗刑偵案件中收受賄賂作出干預司法公正的不法行為,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公務員袒護他人」、「濫用職權」、「違反司法保密」、「瀆職」等犯罪。
江姓嫌犯在被調查期間處於放無薪假狀態,檢察院日前發出拘留命令狀,江姓嫌犯和案中其餘三名嫌犯均已被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對於有檢察院司法官涉嫌實施職務犯罪,作出損害特區及司法機關聲譽的行為,檢察院將嚴格依法推進相關訴訟並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檢察院重申,為維護法治及確保司法官團隊的廉潔,對所有涉嫌違法違紀的人員必將依法追究、嚴懲不貸。
另外,據澳門特區政府《公報》刊登資料顯示,批准助理檢察長江志享受長期無薪假,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至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為期達兩年。
政府《公報》顯示,根據第十/一九九九號法律《司法官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b)項及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批准江志助理檢察長享受長期無薪假。
江志於二零零九年獲委任為助理檢察長。檢察院在職司法官共有三十七人,包括檢察長一人、助理檢察長九人和檢察官二十七人(包括主任檢察官四人),主要負責對刑事案件的調查與起訴,在各級法院代表檢察院出庭,依法參與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