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人夜晚街上散步嚇親婆婆
警籲操作者需顧及途人


【特訊】本澳近日發生一宗機械人意外嚇到路人事件,治安警表示,事件中女途人受到驚嚇,過程中與機械人無身體接觸,未有就事件作出追究,警方已提醒涉事操作者時刻關注情況,避免對途人產生危險或驚嚇。有學者建議使用者在公共場合使用人工智能設備時應制定應急預案,防止意外發生。
最近社交平台流傳一名女途人在筷子基一帶懷疑被一個機械人嚇到,警員接報到場處理,治安警指出,事發於三月五日晚上九時,警方指該名女途人是在使用手提電話期間突然發現後方有機械人而受到驚嚇,過程中與機械人並無身體接觸,亦沒有受傷,但聲稱感到身體不適,需送院接受治療,經治療後已出院,未有就事件作出追究。
警方又指涉事機械人由一名五十多歲本澳男子操控,他表示當時正在測試,預計日後用於店舖宣傳,警方已提醒該名男子操作機器人時應時刻關注情況,避免對周邊環境或途人產生危險或驚嚇。
涉事的機械人屬於本澳一間教育中心,負責人回應指,機械人是為宣傳教育中心在公園與市民互動及表演,在離開時發生相關事件。教育中心負責人麥健才稱,機械人離開向著青茂口岸方向走,行走途中,有一名婆婆在前面走著突然在路中心停下,停下看手機,機械人因為行人路較窄,轉左不是、轉右也不是,所以機械人就站在後面,等婆婆繼續前行,婆婆看完手機後,突然轉頭看到有燈的機械人,當時晚上八時多,所以她嚇倒了,變相反應較大。麥健才又指機械人有避障功能,當時是以編程及遙控控制,現場亦有工作人員監督。
有學者建議使用者於公開場合操控人工智能設備時,應該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防止意外發生。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副教授彭祥佑指出,好像一個緊急掣,當出現突發情況的時候,身邊控制人員可以按這個掣,立即停止他的操控,亦都可以在一些場合,安排其他人幫忙緩和情緒,緩和氣氛之後才重新啟動機械人。這些功能我覺得,為了社區安全,為了大家更好地接受AI,其實是非常重要。
對於有意見指,政府應該修例規管人工智能的應用,彭祥佑則稱修例有挑戰性,人工智能種類繁多,哪些需要規管和如何規管,需要達成社會共識,比起修例,政府應該在教育上鼓勵市民認識,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設備,讓大家在安全情況下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