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發放需續優化

現金分享是由2008年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提出的派錢政策,目的是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當年的金額為五千元,隨後金額一直上升至一萬元,並連續七年維持在一萬元的金額。現金分享制度實行十多年,今年首次在施政報告提出優化相關計劃,社會討論集中在是否全數採用現金方式,以及是否應該增設居澳日數限制,由社會基本對此有所共識,因此沒有意外地本年度繼續以現金方式發放,同時新設去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的條件。這次是現金分享發放17年以來第一次在發放條件上作出調整,有傳政府正在為全面取消現金分享計劃舖路,這點我不太認同,但認同現金分享計劃確實有不少改善的空間,當中最重要的,便是金額多少的問題。
分享金額 不斷調升
2008年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接近任期完結時,推出現金分享計劃,意為以還富於民、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理念出發,也有可能是由於當年處於08金融海嘯的衝擊,而所作出的政治維穩措施。但不論如何,現金分享成為每年施政報告的例行動作,金額也是不斷調升,零八年五千元、零九年六千元、一一年七千元、一三年八千元、一四年的九千元,以及一九年至今的一萬元,金額持續增加,是否等同於澳門經濟一直向上,那當然不是,只是每一屆的特區政府也不敢減,更別說是全面取消,這一次要檢討優化現金分享計劃,也只是因為居民對此有一定意見。
派發方式 引起討論
在明確會派錢的前題下討論優化,那只有「派比誰」、「如何派」兩大方向討論,因此社會討論集中在是否全數採用現金方式,以及是否應該增設居澳日數限制,但這兩點社會基本對此有所共識。先說前者,有人提前將一萬元的現金分享部份改為消費卡形式發送,但這建議遭到社會普遍的反對,立法議員亦紛紛表態要求以全數現金方式發放,因此政府也不太可能在現金分享政策上逆民意。至於居澳日數限制方面,過去一直以來只要持有澳門身份證均可獲現金分享,但由於不少人雖然擁有澳門身份證,但可能數年間可能也未曾踏足澳門,這些對澳門沒有供獻沒有聯繫的人,卻能夠享受澳門最重要的福利政策,讓很多澳門人很不爽。
精準使用 公共資源
過去由於澳門經濟騰飛,大家對公帑的使用未必過於著緊,但時代不同,澳門社區經濟與本地消費也有不少問題,因此將有限的公共資源更加精準用在真正與澳門有緊密聯繫的人身上,讓現金分享一方面可幫助居民,再促進社區經濟發展變得重要,因此新設183日條件,並有八種理由,即使不在澳門亦可申請將有關期間計入在澳期間,還有三類特定群體可豁免在澳183日的要求,其實也是回應了澳門居民長期的訴求,因此這次現金分享發放17年以來第一次的調整,平穩過度,沒有引起爭議。
訂立制度 優化計劃
2008年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提出現金分享政策,從此每年派錢成為每位澳門人心中理所當然的措施,也沒有任何一屆特區政府提出討論是否取消,甚至是沒有任何一位特首敢於下調金額,但也不能無止境上調金額,令到連續七年維持在一萬元,處於無法下調亦不想上調的位置,因此下一階段再優化現金分享制度時,可以考慮設立一個現金分享的可加可減機制,以制度來規範現金分享制度,以制度方式規定怎樣的經濟情況下可以派發,怎樣的經濟情況下當年便取消,以財政盈餘的多寡來設定金額的多少,可以多於一萬或者少於一萬元,全看經濟數字說話,令到壓力不再集中於特首一人,將現金分享計劃從政治化轉為制度化,才是真正的優化這一個計劃。
*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