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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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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檔案資源典藏及管理提供充足空間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揭牌
    【特訊】位於氹仔北安信安馬路的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揭牌,文化局表示,大樓設置檔案接收、整理、修復等空間,當局還會研究大樓會否對外開放,現階段將繼續利用塔石廣場的檔案館作公開展覽。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昨日正式揭牌,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何鈺珊、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公共建設局局長林煒浩及文化局澳門檔案館館長盧鴻偉陪同下主持大樓揭牌典禮。
    梁惠敏指出,今年是澳門檔案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隨著第3/2023號法律《檔案法》於今年三月十四日起正式生效,以及政府歷史檔案大樓的正式揭牌,將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檔案事業發展踏上全新台階。梁惠敏稱,在檔案館的館藏中,最早的公共檔案可追溯至一六三零年,這些檔案不僅記錄了澳門的歷史變遷軌跡,也展現澳門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及教育等領域的多重價值,政府歷史檔案大樓將為澳門特區檔案資源的典藏及管理提供充足、適切的空間。
    梁惠敏表示,檔案不僅是過去留存的歷史紀錄,亦是未來社會發展的基礎。文化局將與特區各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及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各界私人實體攜手合作,協力推動澳門檔案管理事務的持續完善和長遠發展,使檔案的保存和利用,為澳門的文化延續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梁惠敏稱,剛揭牌的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最大的功能是儲存公共部門送來的檔案,由於塔石廣場亦有檔案館,當局會研究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會否對外開放,她認為現階段繼續利用塔石廣場的檔案館作公開展覽是更為合適。
    梁惠敏表示,檔案的儲存已數碼化,未來接到新的檔案後,會繼續做相關工作。她稱,《檔案法》今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後,對儲存檔案作出很多規範,政府部門將檔案送交文化局統一處理。局方會繼續開展線上和線下的課程,讓更多部門人員了解公共檔案需如何處理及保存,以及依法送到文化局,而一些檔案亦需作永久保存。文化局亦會做好處理檔案的工作,例如若發生災害會將檔案作緊急處理等。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總建築面積逾五點五萬平方米,總實用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分為地上十三層、地下一層,設有檔案接收、收集、整理、修復等空間,將更有助於統一保存及保護澳門寶貴的檔案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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