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煽動他人投白票廢票等會擾亂選舉結果
建議列刑事 有人妖魔化


【特訊】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四場界別專場諮詢會,逾一百七十人出席。諮詢文本建議,將公然煽動投白票、廢票及不投票行為刑事化。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留意到近期有人將有關的情況妖魔化,強調選民投票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但當牽涉到煽動他人時,就不是行使自身投票權的問題,而是會擾亂和影響選舉結果。
第四場諮詢會昨午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行,聽取行政法務、保安及運輸工務範疇轄下部門及相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逾一百七十人出席。諮詢會由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和梁穎姸首先分別介紹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隨後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人士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共有十二位人士在諮詢會上發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認同對《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加以完善,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多名發言者關注將禁止宣傳期的時間起點提前問題,認為這有可能使相關提名委員會在最後階段才提交候選名單,不利於報名程序的有序運作;亦有發言者關注越來越多的選舉違規行為透過網絡方式實施,冀當局未來加強執法。
諮詢文本建議,重複參加不同提名委員會的選民,會構成違法並被科處罰金。不少發言人士希望政府能加強相關宣傳,張永春回應稱,明白有選民或在不知情下簽署多於一份候選名單提名表,強調選團是第一責任人,首項工作應是先明白選舉法每項要求,在選舉事務操作過程中需嚴格依照法律辦事,並確保團隊及選民支持者了解法律規定,行為符合法律要求。對於有意見認為應將重覆簽署提名表構成刑事違反,張永春稱,政府會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希望除了令市民盡可能簽署提名同時,亦不會令他們出現不必要擔憂。
對於有意見希望在普法宣傳上能顧及少數族裔選民,張永春稱,將與公職局尤其下屆選管會密切溝通,確保選舉中最重要的訊息及宣傳資料至少提供中、英、葡文版本。
有發言人士關注禁止宣傳期提前,以及希望加強打擊公然煽動投白票、廢票及不投票行為等。張永春指出,留意到近期有人將有關的情況妖魔化,強調選民投票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不投票、投白票等,在法律上也不會介入,亦不會作出處罰,但當牽涉到煽動他人時,就不是行使自身投票權的問題,而是會擾亂和影響選舉結果。
張永春表示,現行法律規定禁止宣傳期自公佈確定接納候選名單完整總表後開始計算,而由提名委員會提交候選名單,直至選管會公布確定接納名單之間的時間段存在灰色地帶,儘管各提名委員會提交名單時間不同,但一旦提交等於相關人士已明確表達參選意願,故修改將禁止宣傳期起點提前至提交候選名單日。
張永春稱,在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二一年立法會選舉後,選管會曾就是否將禁止宣傳期提前作研究及提議,包括何時開始為競選宣傳、在禁止宣傳期中哪些行為屬偷步宣傳等,這些問題一直具爭議。他明白有關改變對立法會選舉程序產生不少影響,亦有可能出現「拖到最尾先交表」等情況,但反問這些行為是否對選舉公平及程序合理暢順有利,希望社會在諮詢期內提交意見,政府會充分聽取意見。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三場諮詢會,其中兩場為界別諮詢專場,一場為公眾諮詢場。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市民請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預先報名。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遞交)、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