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立法預防未成年人過早成癮


二零二零年,政府抛出了有關「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的諮詢草案,當中一開頭就指出「酒醉是引起暴力和意外的重要原因,而飲酒引起的致命傷害多發生在較年輕的人群中」。「未成年人飲 酒對肝臟、骨骼、生長、內分泌及腦部發育皆產生不利的影響,更有可能導致酒精使用障礙」。並以此說明控制及預防未成年接觸酒精的重要性。
酒精飲料 禁售未成年人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律草案較早前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目前並已在立法會細則審議中,該法案訂定酒精濃度在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料為「酒精飲料」,並禁止在公眾地方向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違者罰兩萬元。不過,在審議過程中亦有意見指出,法案把酒精飲料定義為酒精濃度百分之一點二以上是否過於寬鬆,畢竟內地、台灣,以至葡國等大多數地區均是以百分之零點五為標準,只有香港也是定為一點二。而且巿面上亦有不少超級巿場等出售酒精濃度為百分之零點五的飲料,雖然酒精含量低,但未成年人飲用亦會產生興奮及有酒醉感覺,亦有不少未成年人或因讓以為果汁而初接觸酒精類飲品,有關情況應該得到重視。
年少飲酒 易有酗酒習慣
未成年人飲酒對身體健康的影響遠大於成年人,除了在身體上對其產生不利影響外,由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有研究顯示未成年人飲酒更容易成癮。香港衞生署曾於二零一五年委託顧問研究香港成年人的飲酒行為,發現少年時期開始飲酒的人,較易於成年後經常飲酒甚或暴飲,而且未成年人越早開始飲酒,在成年後越容易面臨酗酒的問題。而在澳門,衛生局在過去十年進行了兩次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就有八成學生有飲過酒,更有近三成學生是現行飲酒者,即受訪前一個月內,最少有一天曾飲用至少一杯酒,他們取得酒精的途徑包括有三成五自行在食肆、餐廳、酒吧或卡拉OK購買、三成四在商店購買、有兩成二從家人那裏取得。
青少首飲 均齡十點七歲
當局根據比對,發現本澳青少年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八年間曾飲酒的比例呈上升趨勢,而且比例遠比香港、台灣及內地高,而且,本澳青少年第一次飲酒的平均年齡為十點七歲,可見飲酒行為在社會以及在青少
年當中存在普遍性。
透多手段 達到防控目的
其實,世界衛生組織早於二零一零年已提出《減少有害使用酒精全球戰略》 的策略性指引,建議各國各地由酒精推銷和供應、價格政策、酒後駕駛的政策和對策、減少飲酒和醉酒的負面後果等方面着手,透過政府、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社區行動來達到預防和控制有害使用酒精的目的。當中,減少未成年人接觸和消費酒精飲品,是世界衛生組織和各國、各地政府預防和控制有害飲酒政策和措施的重點。
違禁售酒 最高罸款兩萬
雖然事隔十二年,作為兩岸三地未成年人飲酒最嚴重的地方,本澳才剛起步要為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酒而立法,感覺有點後知後覺,不過,亡羊補牢未為晚矣,既已知悉飲酒對未成年人的危害,又知道未成年人最常在那裡取得酒精,那就應該採取針對性措施,因此是次立法可謂落足力,店鋪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銷售或為商業目的提供酒精飲料會被罰款兩萬元,相信對於商號來說阻嚇力十足。但不能忽視的是有兩成多飲酒的未成年人是透過家人取得酒精,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介紹有關法案時曾表示,作為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告誡及教育子女未成年不能飲酒,多部法律均有所規範,但不會因為家長或監護人未有履行義務設處罰。
警醒重視 對青少多宣傳
社會上普遍對於禁毒、禁煙宣傳較多,但對於未成年飲酒這塊卻少有提及,期望是次政府的起心肝立法,也能警醒全社會對未成年人飲酒情況的重視,也應多對成年人進行宣傳,莫以為未成年人只喝一兩口不會有事,因為這一兩口或許就是未來造成酒精成癮的罪魁禍首。
*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