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會議共同推進大灣區及帶路建設等
制訂19項互利合作措施
【特訊】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委員會昨日在本澳召開首次會議,確定委員會會議機制,並形成十九項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推動CEPA升級和落實、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重要合作內容,將可進一步提升兩地經貿合作水平,使兩地業界受益。同時,國家商務部和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
昨午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委員會在政府總部舉行第一次會議,由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共同主持,會上研究並確定了委員會會議機制,同時就推動CEPA升級和落實,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澳門中葡平台建設、加強兩地經貿交流等重要合作內容交換了意見,形成了十九項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將進一步提升兩地經貿合作水平,使兩地業界受益。會後,國家商務部和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CEPA貨物貿易協議》。
傅自應表示,委員會的成立、CEPA的升級將成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的新起點,未來將透過委員會機制,在CEPA框架下擴大內地對澳門的開放,在投資、服務貿易領域進一步降低和放寬准入條件,不斷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程度,促進兩地經濟融合。
同時,積極支持澳門發揮所長,在經貿領域提出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在大灣區內實現服務貿易全面自由化。以中葡論壇為依托,充分發揮澳門優勢,推進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建設,並繼續支持澳門參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梁維特表示委員會將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十九大精神,支持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全面推進內地與澳門互利合作,相信委員會工作將有助於推動澳門進一步深化與內地經貿合作,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以及落實中葡商貿服務平台定位。
會議後,傅自應與梁維特簽署《CEPA貨物貿易協議》(下簡稱協議),代理行政長官陳海帆、中聯辦副主任姚堅見證簽署。協議的簽署,有利於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促進內地和澳門的經貿交流與合作,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的大力支持,為澳門製造的產品進入內地市場提供了更便利發展的條件,更好地回應本澳業界需求,協助業界及早掌握先機拓展內地市場。協議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連同之前已簽署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CEPA投資協議》、《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完成了CEPA升級工作,意味著提前完成了國家「十三五」規劃中的CEPA升級目標。
協議梳理、滙總了CEPA及其系列協議中關於貨物貿易的內容,結合CEPA簽署十五年來內地和澳門經貿發展情況,並參考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中關於貨物貿易協議的最新進展和成果,在兩地貨物貿易已全面實現自由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為兩地的貨物貿易往來提供更全面的制度安排。協議採用對全稅則產品統一適用的總規則與納入部分產品的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相結合模式,為八千多項稅則產品制定原產地標準,全面提升認定原產地標準的靈活性,促進兩地的貨物流通,更好地滿足業界需求,推動澳門製造業持續發展。
此外,協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便利化措施專章,提出一系列推動貨物貿易便利化的合作措施,創新通關模式,探索「聯合查驗、一次放行」,「入境檢驗、出境監控」等多種合作查驗模式;就跨境通關便利化、單一窗口互聯互通建設、貨物電子數據交換,以及給予源自內地原料在澳門加工食品通關便利等領域進行探索和研究,藉此提升口岸貨物通關能力和效率,便利大灣區內貨物更加自由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