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旅社導遊法
文:輸入外語導遊嚴把關

【特訊】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有議員關注打擊非法導遊,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表示,當局通過主動巡查,與導遊業界建立通報群組並派員跟進,發現黑導遊除了內地外,亦有其他國籍的情況。今年一月至五月共巡查六百四十次,成功檢舉九名過界導遊。
《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獲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旅遊局局長文綺華等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法律明確旅行社須提供擔保和購買保險。文綺華表示,法律沿用過程相關制度,但未來不會大幅度以倍計調升有關費用,預計屬輕微調升。文綺華又稱,澳門的旅行團相對鄰近地區少,不宜參考香港透過賠償基金處理相關費用,否則可能要每團抽取非常高百分比的金額才起到保障作用。
法律並明確旅行社需把旅行團團員及導遊等資料,在出發前十二小時輸入旅遊局的數據庫。文綺華稱,相關要求主要切合當局監管,例如檢查識別導遊及有否偏離行程等,但團員相關資料並不要求細緻到涉及個人資料,例如只需輸入來自省份等,已能經滿足監管需求。文綺華並表示,法律明確不適用規管符合條件由社團組織的旅程,但不影響相關旅行團購買導遊服務。
文綺華表示,現時本澳有一千八百五十三名持牌導遊,當中三十名為輸入外語導遊,以韓語最多,其次為泰語,而現時韓國為訪澳海外旅客最大群組,亦反映相關外語導遊需求大。她強調,新法生效後,在輸入外語導遊方面會持續嚴謹把關。在打擊非法導遊方面,文綺華稱,今年一月至五月月共巡查六百四十次,檢舉九名過界導遊,當局會加強主動巡查,透過與業界建立通報群組並派員跟進,亦與大灣區及鄰近省份建立緊密通報機制,希望在執法工作上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