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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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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單車三輪車建議需戴頭盔
行人道手推電單車擬罰款

    【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道路交通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法案建議行人路手推電單車將被罰款,並規範單車或三輪車等腳踏車的駕駛員及乘客,均需戴指定標準頭盔,否則可被處罰。小組會關注會否有例外情況。委員會將邀請政府代表進一步說明。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道路交通法》法案,法案建議規範單車或三輪車等腳踏車的駕駛員及乘客,均需佩戴指定標準的頭盔,亦建議針對在行人路手推電單車增設罰則,委員會關注是否有例外情況。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電單車在行人路上不可駕駛或手推,現行法律也是禁止的,但現行處罰主要是處罰在行人路駕駛的情況,屋苑入口可能進入後容許停放摩托車或者是車行等情況,有議員關注將來定了這個規定,當然現時只是建議,若定了規定在實踐上,會否有情況會無法使用。
    李靜儀表示,有議員關注行人路手推電單車可被罰款,實際操作會否衍生其他問題,包括電單車無法推入車行或私人屋苑泊車區等;有議員亦關注,公共道路以外,例如單車徑範圍踩單車,是否同樣規範要戴頭盔。
    另外,法案亦建議將安全帶使用範圍擴展至重型汽車駕駛員及前排乘客,對於行人橫過車道時禁止使用流動電話等設備,委員會關注會否導致執法困難,以及對於該類危險情況會否擴大至電話及電子設備以外的情況。
    對於法案建議行人橫過車行道時,禁止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但使用免提功能通話者除外。李靜儀表示,議員在會上均表達坊間對相關條款的討論較多,有委員關注會否難以執法,包括如何證明使用電話;議員亦關注立法原意,認為橫過馬路的危險情況不僅限使用電話,「邊過馬路邊看書」等同樣是危險行為,是否亦同樣應被罰。委員會將邀請政府代表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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