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押店勾結珠地下錢莊進行不法匯兌
澳珠警方拘13換錢黨



【特訊】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破獲換錢黨集團,合共拘捕十三人,其中一名本澳商人涉嫌利用其兩間押店,勾結珠海地下錢莊與賭客換錢,去年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不法交易額達七百二十六萬港元。內地公安在珠海破獲一個與案有關聯的地下錢莊。
案中司警拘捕四名本澳居民,分別姓黃,男,三十八歲,商人;姓蘇,女,五十五歲,銷售員;姓陳,男,三十五歲,朝奉;姓林,女,二十九歲,銷售員;涉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其餘九人在珠海被捕。司警持續打擊不法匯兌活動,近月與內地公安進行情報交流,發現涉案的黃姓男子懷疑利用其名下兩間分別位於新口岸及南灣的珠寶押店,與賭客不法匯兌,同時要求員工協助犯案。
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調查得悉,黃姓男子與珠海某個地下錢莊存在資金關聯,非法經營匯兌,雙方並共同擁有八十多個匯兌客人資料,經比對聯絡到部分的客人,均稱曾在黃姓男子的店舖換錢。
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兩地警方聯合採取行動。其中司警先到黃姓男子的兩間店舖搜查,扣押折合七十多萬澳門元現金,兩部POS終端機,兩部數簿及多部手機。隨後先後在沙梨頭及黑沙環拘捕黃姓男子,其員工蘇女及林女與陳姓男子,於黃姓男子的住所內扣押二十八萬港元現金。而內地公安在珠海破獲一個地下錢莊及兩個窩點,拘捕六男三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六十五歲),扣押二十多萬元人民幣,二十多萬港元,五萬澳門元及一批手機。
司警表示,黃姓男子拒絕合作。但司警查悉黃姓男子提供資金給三名被捕員工,用作與客人換錢,員工每日會將匯兌的金額記錄在數簿通報給黃姓男子。司警估計,去年十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黃姓男子的不法交易額達七百二十六萬港元,賺取不少於三十六萬港元的利潤。兩地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