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0年06月20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香港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
 在重要日子升國旗奏國歌 


    【香港中通社6月18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告,提供有關展示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的指引。教育局發言人表示,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國慶日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并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國歌條例》正式刊憲生效。根據條例,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發出指示。《國歌條例》的精神是尊重國歌,任何人不可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所有中小學須提供機會,讓學生學習歌唱國歌,并教導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國歌的禮儀。
    發言人強調,國旗、國歌及國徽都是一個國家的象征和標誌,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須予以尊重。培養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是中小學教育的重要學習宗旨。讓學生認識自己國家歷史、文化、經濟、科技、政治體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發展,培養他們的國家觀念,更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學校須教育學生認識自己國家的國旗、國歌及國徽,這是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的一部分,有助加強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
    發言人表示,中小學必須在舉辦慶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國慶日(10月1日)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和畢業禮等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并鼓勵學校定期展示國旗及區旗,或奏唱國歌。
    此外,為支援學界在現有基礎上教導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和區旗,并教導學生歌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教育局已檢視課程、整合相關資源,并加強課程支援措施。
    據悉,《國歌條例》中就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的釋義適用於國際學校。教育局指出,已就教授國歌與國際學校溝通,他們表示理解。
    至於外籍或非華語學生若無法正確唱出國歌會否構成違規行為?局方表示,條例精神是希望學生尊重國歌,對於中文能力稍遜的學生,重點是努力學習國歌及展現出尊重國歌的態度。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