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倡導適宜場合使用莊重場合配戴等
完善國旗國徽尺度規定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草案,包括建議倡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在莊重場合可以配戴國徽徽章等。建議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規定,尺度須與使用的目的、所在場所、周邊建築物及環境相適應;同時完善國旗誌哀的規定,並規範特定人士逝世時可覆蓋國旗的情況。法案又建議完善相關的教育規定,在國歌已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教育基礎上,納入國旗、國徽的內容。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為切實執行決定,確保上述全國性法律在澳門特區得到正確和有效實施,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基本法》和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的原則、立法精神和具體規定,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倡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明確居民在莊重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以表達愛國情感。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規定,使用非通用尺度的國旗、國徽,須按通用尺度比例放大或縮小;國旗、旗桿及國徽的尺度須與使用的目的、所在場所、周邊建築物及環境相適應。
規範特定人士逝世時可覆蓋國旗的情況。禁止將國旗、國徽使用於外觀設計專利;禁止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國旗。並規定在國歌已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教育基礎上,將國旗、國徽的內容納入在內。同時,在原有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工作的基礎上,相應增加國旗、國徽的內容。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發行慶祝第廿四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澳門元貳拾圓紙幣》行政法規草案。許可中國銀行發行以慶祝第廿四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為主題的紙幣,面額為澳門元貳拾圓,發行限額為二百萬張。鈔票正面以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廈的圖案、雪花圖案及第廿四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會徽「冬夢」為主要圖案;鈔票背面以短道速滑和國家速滑館為主要圖案,並以短道速滑跑道和大三巴牌坊為背景圖案。
為確保澳門居民可有序兌換有關鈔票,兌換方案將參照現時生肖鈔及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鈔的做法,以先登記、後兌換的方式進行,每名澳門居民得以等同面額的金額兌換兩張。
行政會亦完成討論《撤銷大熊貓基金》行政法規草案。撤銷大熊貓基金並對相關職能作重新安排,把基金原職能分別轉至澳門基金會及市政署,由澳門基金會負責對大熊貓研究活動的資助,由市政署負責對大熊貓保育及教育活動的資助。市政署亦將免除澳門大熊貓館的門票收費,以吸引更多市民及遊客參觀大熊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