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員有違熱心義務被罰款
【特訊】治安警一名一等警員涉受賄為非法入境者偽造入境紀錄和洩密,被判十六年徒刑,案件有新進展。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公佈,該名警員去年九月服刑期間因故身亡,其相關的內部紀律調查歸檔。另外三名防範性停職的涉案警員,被科處罰款。
案中一等警員被廉署揭發在駐守外港碼頭期間,涉多年前受賄為一名非法入境者偽造入境紀錄及協助離境,同時涉嫌長期向一名活躍賭場人士洩露多名特定人士的出入境資料,每月按人頭收取報酬。又曾透過另外四名任職不同部門的同袍查閱他人出入境紀錄、被監控情況、調查中案件資料等,並向他人洩露。其餘四名涉案警員,一人被法院勒令中止職務,三人被防範性停職。
初級法院去年一月七日判決,上述一等警員分別觸犯三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一項收留、一項電腦偽造及六十六項違反保密罪等均罪名成立,共判處十六 年實際徒刑的單一刑罰。該一等警員先後向中級及終審法院上訴失敗。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最新公佈,基於被判徒刑的一等警員去年九月十日在獄中服刑期間因故死亡,治安警察局局長於同年九月十七日批示,依法將相關紀律程序歸檔。而另外三名被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的警員,雖然檢察院已將涉及他們的案件部份歸檔,但在紀律責任層面上,該三名警員在接獲不當要求後,沒有即時將不規則情況向上級報告,有關的行為明顯有違《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熱心義務。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今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批示,對該三名警員科處罰款處分。
此外,關於另一名被法院勒令中止職務的警員,其內部紀律程序仍在跟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