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地漢僱三澳人做持牌人齊被控
【特訊】三名內地男子涉嫌透過他人,在本澳開設兩間工程公司,再聘三名本地居民做「掛名持牌人」,之後再申請自己成為外地僱員,以迂迴方式在幕後經營有關公司。治安警接獲舉報後,將涉案六人拘捕,警方正就案件作進一步調查。
被捕的三名內地男子均姓周,年齡介乎四十至四十五歲,為親兄弟及堂兄弟關係;三名「掛名持牌人」均為本澳男子,分別姓鍾、姓王及姓廖,年齡介乎三十多至五十多歲。涉嫌「假聘用」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於今年初接獲舉報,指有三名內地男子懷疑利用澳門人,註冊兩間工程公司,再透過該公司取得外僱額,令自己成為外地僱員,目的在澳逗留及經營有關公司。警方經分析鎖定目標,日前先後傳召涉案的三名周姓男子,以及涉案的鍾姓、王姓及廖姓男子到警局問話,六人承認犯案。
調查發現,鍾、王兩人認識其中一名周姓男子,於二零二零年下旬被對方遊說下,各收取五千澳門元月薪,擔任上述兩間工程公司的「掛名持牌人」,但公司實際上由該三名周姓男子操控。至去年下旬,鍾姓男子擔心公司若發生意外需要負責,決定辭任公司「持牌人」。涉案的三名周姓男子,遂找於擔任該公司裝修工的廖姓男子接任持牌人,月薪八千元。
被捕的三名周姓男子供稱,由本地人開公司手續比較方便,因此僱用本地人做「持牌人」,再次利用公司外僱額申請自己做外地僱員,藉此取得留澳許可,當公司出問題時亦可逃避法律責任。警方正就案件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