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茶舖冀給指引既守法亦可延非物質文遺
法案建議涼茶禁標榜療效
【特訊】立法會正在細則性審議《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建議在涼茶舖出售的涼茶禁止標榜療效。有涼茶舖期望政府能給予業界相關指引,以適應新法。有中醫藥團體則認為,澳門已將涼茶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當局應好好利用相關的「招牌」,建議可將涼茶轉做罐裝產品等。
現時在涼茶舖,不難發現有很多標榜止咳化痰的涼茶,讓消費者直接了解自己需要,決定飲什麼種類的涼茶,不過日後要叫止咳茶,可能就要換個方法。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若該法案通過後,涼茶就不能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的功效,否則不能在涼茶舖出售。同時,涼茶、湯水及藥膳舖等不屬法案監管的中藥藥事活動場所。
雖然涼茶、湯水及藥膳是由食藥兼用中藥材製備,但只要相關產品包裝標籤無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可視為功能性飲料及食品,即屬非藥物,會由《食安法》監管。有涼茶鋪店主期望法案通過後,特區政府能給予業界相關指引,適應法律之餘,又可以延續涼茶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衛生局資料顯示,現時市面上有一百八十多種涼茶。澳門中醫藥學會會長石崇榮表示,法案對於傳統的涼茶店在產品標示上會有一定影響。他指出,涼茶舖過往習慣將涼茶的功效清晰標示,有關感冒茶、化痰止咳等字眼會視為治療疾病功效,但「清熱解毒」應不屬治療,他希望當局釐清定義,並建議特區政府與中醫藥界溝通,哪些涼茶能夠在涼茶舖出售。
石崇榮又認為,澳門已將涼茶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當局應好好利用相關的「招牌」,建議可將涼茶轉做罐裝產品等。他亦指出,粵港澳大灣區中,有不少中醫藥相關的廠商和研發商期望能在本澳建立平台,以推動中醫藥發展。另外,法案亦應完善和規範中藥進出口及批發場所等,推動本澳中醫藥行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