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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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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樓盤文件不齊未有刊登

    【特訊】近年不少本澳市民在境外置業,市面宣傳非本地樓盤的廣告日益增加。政府規定刊登內地樓宇廣告需要齊備「五證」,有廣告公司表示,執行上並不困難,措施有助保障消費者,有地產公司呼籲,在內地購買物業,要尋找有信譽的發展商,同時需注意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條款。
    近年不少本澳市民在境外置業,市面宣傳非本地樓盤的廣告日益增加。政府規定刊登內地樓宇廣告需要齊備「五證」,廣告商會理事長鍾靜儀表示,本澳近年的外地樓盤以大灣區為主,廣告公司有監察標準,投放樓盤廣告前會主動審視是否符合廣告法規定,約五成樓盤平面廣告,包括本地和非本地樓盤,因無法交齊文件而未有刊登。
    中原澳門及橫琴地產資深董事何兆恆表示,本澳市民較多到橫琴置業,一般用於退休、渡假、取得單牌車許可、企業發展和專業投資。何兆恆認為,內地監管制度成熟,內地樓盤若已齊備「五證」,基本上已能保障消費者。何兆恆又提到,內地各城市的相關法律有差別,建議選擇大品牌的開發商或銷售經驗較多的大灣區房地產中介代理商。何兆恆又提醒消費者,內地購買物業,需注意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條款,不應繳付非合約上列明的額外費用,並要避免簽署額外的協議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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