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使用消費卡屬刑事犯罪
【特訊】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今年第二季接報罪案數字以拾遺不報案件最多,呼籲市民如果拾獲消費卡,第一時間要通知警方,如果不法使用將會構成刑事犯罪。
治安警數據顯示,今年第二季接報罪案一千七百六十二宗,同比減少逾三成;期內三類主要犯罪分別是拾遺不報、傷人和毀損。其中拾遺不報三百七十五宗,與去年同期五百五十九宗,相比下降三成多,傷人案有三百六十八宗,與去年同期三百六十六宗相若。
治安警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本澳整體治安狀況平穩,主因是出入境政策和流動人口減少,以及警方嚴厲執法和加大宣傳。
李德輝指出,拾遺不報案件不少與消費卡有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市民可能基於消費卡不是金錢,認為没有記認,拾得便自己使用,警方重申,無論消費卡或任何財物,如果拾獲後,第一時間要通知警方,如果不法使用將會構成刑事犯罪。
李德輝提到期內風化案同比減少,但因市民較關注風化案,加上近期一連串發布幾宗案件,以致外界認為案件常發。李德輝又稱,隨著本澳疫情越趨受控,通關人數逐步增多,兩地交往頻繁,為本澳治安帶來不確定因素,警方會保持高度關注,並再次呼籲出入境人士配合措施錯峰出行,減輕關閘口岸通關壓力。
北區社諮會委員高岸峰認為,本澳經濟受疫情影響,近期就業壓力上升,出現小額搶劫、消費卡拾遺不報等,但整體治安形勢仍然穏定,建議警方針對罪案類型部署,透過社區宣傳提高居民防範意識;在面對如美容促銷、電話詐騙等滋擾及不法行為,政府亦需適時檢討相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