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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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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衛生環境惡劣蟑螂隨處可見拘三外僱
治安警揭發非法食品工場

    【特訊】治安警揭發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有住宅單位被用作非法食品工場,其中有兩名內地外僱涉嫌過界工作,另有一名涉嫌逾期逗留的黑工,警方指出,單位內存放有大量鮮肉及鮮魚,主要進行食品作加工,衛生情況惡劣,蟑螂隨處可見,食品加工後提供予一間食店及附近的燒烤店,警方已聯絡身在內地的兩名涉案僱主,案件已移送檢察院。
    涉案的過界工作的外僱均為內地人,分別姓羅及姓蔣,三十多歲,男,任職本澳一間有限公司業務員。逾期逗留男子姓何,三十三歲,內地人,持中國護照。治安警方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一住宅單位,用作非法食品加工場,並存放大量鮮肉,經分析鎖定目標。
    警員於本月八日早上採取行動,派員突擊巡查上址,拘捕涉案的羅,蔣,何三人,現場衛生環境惡劣,大量蟑螂隨處走,其中一人更在廁所內醃魚。經了解證實該單位為外僱宿舍,被用作非法食品加工場。 
    警方調查發現,被捕三人受人指示在上址工作數月,每日加工三百條鮮魚,將其製成魚製品或加工魚肉,提供給氹仔一間食店及附近燒烤店作外賣。姓羅及姓蔣的男子屬過職工作,於原本任職的有限公司收八千元月薪。經了解,該單位正是上述食店的外僱宿舍,而食店及有限公司登記人為同一名姓王男子,食店老闆是一名胡姓男子,兩人為表兄弟關係,正身處內地。由於事件涉非法食品加工場,警方已通知經濟局跟進,同時跟進涉案僱主的下落。
    市政署亦就今次案件表示,早前接獲治安警通報,於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一單位發現懷疑非法食品工場,已派員到有關場所進行衛生調查,現場情況顯示,場所內有大量處理中的魚肉及魚肉醃製品,已抽取樣本進行化驗,扣押現場食材,並開立卷宗進跟。另外,有關涉案產品的流向仍偵查中,市政署將與治安當局繼續跟進。
    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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