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僱員逾28萬商號逾3.8萬間總預算67億
僱員商號援助款六月發放
【特訊】新冠肺炎疫情當下,本地經濟出現大倒退,經營環境急劇惡化。有見及此,特區政府推出「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預算開支近六十六億七千萬元,將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政府預計受惠僱員有逾二十七萬四千人、受惠自由職業者有七千零四十人、以及受惠商號三萬八千多間。當局透露援助款項可於六月發放。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本澳經濟出現大逆轉,無論是僱主還是僱員都紛紛發出「求救」訊號,故此特區政府四月公佈會向合資格本地僱員、自由職業者和企業派發援助金,商戶和打工仔對此引頸以待。昨午行政會終於舉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兼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介紹《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詳情。
他表示,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的影響,經立法會通過第6/2020號法律《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後,特區政府制定有關行政法規,以落實向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發放援助款項。
法規訂定針對不同受惠對象援助款項的發放要件及安排,包括向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在職業稅檔案登記的合資格僱員及自由職業者的澳門居民,但不包括公職人員或獲得二零一八年度職業退稅達澳門元兩萬元上限的人士,發放澳門元一萬五千元的援助款項。針對從事某些特定行業但沒有作稅務登記的自由職業者,例如的士駕駛員、三輪車伕、導遊、小販、街市攤販、水上的士(舢舨)駕駛員及漁民,經核實後,合資格者將獲發放澳門元一萬元援助款項。
另一方面,對於有聘用僱員的合資格自由職業者、商號經營者,其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作出有關稅務申報的情況,將按所聘用僱員人數相對級別發放援助款項金額,即澳門元五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同時,對於沒有聘用僱員的商號經營者,如符合為澳門居民或為於澳門特區設立的法人、有自置物業或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又或經相關行業主管當局核實具經營收入者,亦可獲發澳門元一萬五千元。
同一商號經營者經營多個商號,最多亦只獲發澳門元一百萬元的援助款項。另外,商號經營者如主要從事博彩、集體公交運輸、公共電訊服務等行業,將不獲發放援助款項。張永春表示,為保障僱員就業,在此計劃受惠且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不可在法規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業,又或以不合理理由解僱僱員,否則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已收取的援助款項。
張永春透露,援助款項可於六月發放,將向符合條件的受惠人士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當中,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的援助款項,將陸續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援助款項計劃預算開支為近六十六億七千萬澳門元,將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預計受惠僱員有274,616人、受惠自由職業者有7,040人,以及受惠商號經營者有38,398間商號。他又稱,經濟財政範疇官員將於今(三十)日早上十時舉行記者會介紹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