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膠袋法案獲立會通過價格由特首訂定
免費提供膠袋罰款千元
【特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限制膠袋法案。法案規定除個別情況外,所有零售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每一塑膠袋罰一千元,至於塑膠袋的價錢將在九十日內通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有信心下屆政府會主動開展更多限塑措施的相關工作。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未來除了「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在機場乘客登機或落機區域內,又或在通過往該區域走廊的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所有零售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每一塑膠袋罰一千元。
多位議員在討論期間關注未來的限塑措施,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只是一個開始,法律生效後將檢視情況,亦有信心未來會將限塑範圍擴大,如塑膠飲管等,雖然未有時間表,但相信時間不會太長。
有關法律將於公佈起九十日起生效,塑膠袋的價錢將通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羅立文未有在討論期間公佈金額,但早前三常會討論時曾透露每個一元。
有議員提出政府下一步會否立法限制更多塑膠製品,羅立文表示,法案在限塑工作上肯定是不足及遲緩,但是一個開始。日後會擴大限塑的範圍及種類,有信心下屆政府會主動開展更多相關工作。他強調,所有涉及買賣的零售場所均受監管,包括攤販、市集及展銷會等。
有議員關注環保局執法人員是否足夠,環保局局長譚偉文表示,現時污染控制廳有五十多名稽查人員,負責所有污染控制情況的檢控及巡查工作,未來會視乎情況考慮是否增聘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