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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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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珠消委會合查兩地護手霜報告上載網頁
 43批次樣本衛安符標準
    【特訊】澳門消委會與珠海市消委會根據雙方合作協議,以及為實踐粵港澳大灣區更趨緊密的協作關係,完成及公佈一項年度商品聯合比較試驗報告。
    2019年首個合作項目是抽查護手霜的衛生與安全,兩會早前在澳、珠兩地抽查共43個批次的樣本全部符合檢測標準,消費者可登入澳、珠消委會網頁瀏覽這次聯合比較試驗護手霜的報告以及相關的選用建議。
    護手霜品牌與款式眾多,反映消費者對這種商品有一定的需求,護手霜直接用於皮膚,其衛生狀況及是否含有害物質,會直接影響消費者健康及安全,澳門與珠海市消委會為配合兩地消費者互動消費購物的習慣,合作抽查兩地護手霜及進行聯合比較試驗,保障兩地消費者的安全。
    根據中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標準,從反映到護手霜衛生狀況的檢測結果中,全部43個批次樣本的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含量均符合標準,亦未檢出耐熱大腸桿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及銅綠假單胞菌的致病性細菌。
    關於有害物質的試驗,檢測了43個批次的護手霜樣本是否含有過量的汞(水銀)、鉛、砷、鎘、甲醇以及二噁烷,人體如長期過量攝入以上各種有害物質,會對神經系統、呼吸系統以及各外、內臟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而檢測結果全部樣本沒有超出標準。
    點擊即看澳20個樣本檢測結果
    這次澳、珠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護手霜報告中,抽查自澳門20個批次護手霜的樣本標籤上顯示聲稱產地包括中國、日本、韓國、歐美等國家,售價由10餘澳門元至近200澳門元不等,消費者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澳門樣本的試驗報告。
    該報告提醒消費者選購護手霜時要檢查商品包裝的資料,包括名稱、成份及廠商資料,注意自己是否會對護手霜的成份有致敏反應,檢查保質期,不要購買已開封的商品,以免護手霜因受到污染而滋生細菌,有關的選用建議已詳細載於這次的澳珠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護手霜的報告內。
    消費者可點擊以下連結瀏覽是次兩地護手霜的試驗報告:
    “澳珠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護手霜報告(澳門樣本)”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Data/PDF/CH/2019/7/07201919165518_2019mz_handcream_report_ch.pdf
    “澳珠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護手霜報告(珠海樣本)”
http://www.zhuhai315.com/show-2-35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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