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19年06月10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氹客碼頭查獲走私大量現金及智能電話
大橋口岸兩車走私水果
    【特訊】澳門海關近日分別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及氹仔客運碼頭口岸查獲走私水果、大量現金及智能電話個案,四名涉案人士被海關依法作出起訴。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關員分別於本月3日及8日,透過「風險管理系統」及人手抽查的方式,查獲兩宗車輛私運水果入境個案,兩輛從香港入境的澳門車輛分別被關員搜獲包括荔枝、櫻桃、提子、密瓜及枇杷等多種水果,總重量超過160公斤。兩案的涉案司機均為澳門居民,聲稱水果購自香港,供零售及自用。
    海關已將有關個案及查獲的未經檢疫水果移交市政署處理。海關提醒,攜帶水果入境澳門需符合個人自用量之規定,以免被檢控。
    另外,本月7日及8日,海關在氹仔客運碼頭入境檢查區對兩名選擇綠色通道(無需申報通道)過關旅客進行截查,分別查獲大量現金和大批舊智能電話。本月7日,關員在旅客攜帶之背包中發現大量現金,經點算後核實總數為港幣350萬元。次日,關員對一名形跡可疑的入境旅客進行檢查時,在其腰間位置及攜帶的背包中合共搜出80部舊智能電話,全部為同一品牌,聲稱約值港幣7萬元。涉事者均没有向海關主動作出申報及未能出示有效申報文件,海關已依法對兩名涉案旅客作出起訴。違規攜帶現金涉案者為一名內地商人,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入境,聲稱現金用作娛樂,涉嫌違反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的相關規定,一經判罰,將按超出指定金額的多少,科處澳門幣1千元至50萬元罰款;走私電話入境涉事者為香港居民,是一名裝修工人,聲稱電話購自香港,攜帶來澳出售,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起訴,一經定罪,違法者可被科處澳門幣1千元至5萬元罰款,而被查獲的電話亦會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鑑於海關早前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連續截獲數宗以身體纏藏舊智能電話入境個案,相信上述在氹仔客運碼頭走私電話案件是不法份子企圖轉變路線以逃避海關檢查。海關重申,將持續加強各口岸打擊力度,並與鄰近地區海關保持密切聯繫及情報交流,以打擊各類違法活動。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