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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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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遊客帶400克豬皮入境
韓指無申報處3萬元罰款

    【香港中通社6月4日電】據海外網4日援引韓國SBS新聞報道,韓國農林畜產檢疫本部3日表示,2日下午一名中國男性旅客攜帶違禁豬肉制品經仁川國際機場入境韓國,被處以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93萬元)的罰款。這是韓國檢疫部門上調罰款金額後開出的首例罰單。
  從6月1日起,韓國檢疫本部上調對攜帶非法畜產品的罰款金額,首次違規、第二次和第三次違規的罰款金額分別從10萬韓元、50萬韓元、100萬韓元,被上調至500萬、750萬和1000萬韓元,折合成人民幣分別為2.93萬元、4.39萬元和5.86萬元。
  據悉,被罰旅客在檢疫提問書上勾選了“沒有攜帶豬肉制品”,對檢疫人員的提問也做出同樣答覆。但調查時,他攜帶的物品發現了400克豬皮與700克雞爪。
  韓國檢疫本部表示,中國、蒙古、越南、柬埔寨、朝鮮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禁止所有豬肉、火腿等畜產品運入境內。
  實際上,5月28日,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就已發出相關提醒,具體內容如下:
  因非洲豬瘟席捲亞洲多國,為防止疫情流入,韓國將從6月1日起對非法攜帶畜產品入境人員予以重罰,最高罰款額度可達1000萬韓元(約6萬元人民幣)!同時還將採取禁止入境、限制居留等處罰措施。
  根據規定,如您攜帶豬肉及豬肉制品(包括火腿,香腸,肉乾等)入境韓國,第一次可被罰500萬韓元(約3萬元人民幣),第二次可被罰750萬韓元(約4.5萬元人民幣),第三次可被罰1000萬韓元(約6萬元人民幣)。
  攜帶其他肉類及肉制品入境,第一次可被罰100萬韓元(約6000元人民幣),第二次可被罰300萬韓元(約1.8萬人民幣),第三次可被罰500萬韓元(約3萬元人民幣)。
  近期已有中國公民因違規攜帶畜產品入境韓國而受罰,在此,中國駐韓國使館特別提醒:請您切實遵守韓國入境物品攜帶規定,勿攜帶牛羊豬肉、香腸、血腸、餃子、肉脯、板筋、鴨脖、雞蛋、牛奶等肉類、肉制品、蛋類及乳制品,以免影響入境和在韓停居留,詳情可諮詢韓國關稅廳125或農林水產檢疫本部054-9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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