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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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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非法「佔中」主要被告入獄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坐牢16個月

    【香港中通社4月24日電】(記者寧之羽)香港2014年非法“佔中”的9名主要被告4月9日分別被裁定一項或兩項罪名成立,當中8名策劃及組織者4月24日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4人即時入獄;另外1人獲准延後至6月10日判刑。
  非法“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因“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均被判監16個月,戴耀廷和陳健民因“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再分別被判監8個月,兩人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即時入獄;朱耀明獲2年緩刑。
  非法“佔中”4名組織者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均被判監8個月,當中鍾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2年,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另一名被告張秀賢被判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
  陳淑莊於開庭後以腦部或需做手術為由申請將自己的判刑押後,獲法官陳仲衡批准延至6月10日判刑,陳淑莊獲准繼續保釋。
  該案所有9名被告早前均已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當中的一項或兩項罪名成立。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本案各被告對所犯罪行均無悔意,事件令公眾受到影響,然而公眾至今卻從未收到各被告的道歉。
  本案備受香港社會關注,當天一早,不少市民手持“嚴懲搞手 還我法治”等標語的牌子到庭外,要求法庭依法嚴懲9名被告。
  香港2014年9月底發生非法“佔中”,歷時79天,導致香港旅遊、零售、交通運輸等多個行業遭受重擊。
  據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立法會透露,2014年違法“佔中”期間,已有955人因為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毁壞、傷人、襲警等罪行被捕,另外有48人事後被捕;截至今年4月10日,共有225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已有169人承擔法律後果,當中127人被定罪、42人須簽保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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