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涉誹謗初院開審
【特訊】新華澳報社長林昶涉嫌誹謗葡僑委員會委員高天賜、姍桃絲、劉文度的案件昨日在初級法院開審。被告林昶在庭上選擇保持沉默,而高天賜及珊桃絲缺席審訊。林昶初審後指相信法院公正的裁決。案件本月廿七日上午十一時續審。
新華澳報社長林昶涉嫌誹謗葡僑委員會委員高天賜、姍桃絲、劉文度的刑事案件在初級法院開審。案件發生於二○一七年四月,新華澳報在報導中指責葡僑委員會與葡國領事館勾結,在辦理葡國國籍及偽造護照中獲得不正當利益。
第三輔助人劉文度在庭上作供時稱,葡僑委員會透過與葡國領事館的關係,只協助居民領取辦理葡國證件的籌號,並不會收取費用,不存在文章所指的一萬八千元手續費。劉文度稱,看到文章時,感到名譽受損,不少人都曾向他求證,要逐澄清感到煩擾。他認為高天賜是公眾人物,被人公開抹黑,對其誠信有好大影響。
三名輔助人分別是高天賜、姍桃絲、劉文度,三人中只有劉文度出席庭審,高天賜已向法庭遞交書面聲明,而姍桃絲則無故缺席。他們追討林昶向每名輔助人賠償約五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