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家暴法成效
【特訊】家暴法生效兩半年,確定為家暴個案有201宗,去年共有104宗以家暴罪開立卷宗,最終2宗可引用家暴罪檢控,社會質疑立案入罪率底。社工局強調對所有懷疑涉及家暴個案都會跟進到底,對家暴受害者的保護措施不會停止。司警局解釋,當符合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任何衝突,會先以最嚴謹的方式以家暴去調查,若以普通傷害罪去調查懷疑家暴案是消極做法。
澳門論壇探討家暴法成效及應如何檢討。有市民指很多案件不能去到判刑階段,難以讓施暴者知道問題嚴重性以及避免再發生。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鄧玉華表示,家暴法生效至今有5,000多宗通報,當中確定為家暴個案有201宗。對家暴受害者的保護措施不會停止,對所有懷疑涉及家暴個案都會跟進到低。
司警刑事調查廳廳長黃志康表示,家暴法立法原意是希望隱性受害人受到社會公義保護,去年共有104宗以家暴罪開立卷宗,最終2宗可引用家暴罪檢控,他解釋,當符合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任何衝突、傷害事件時,警方會先以最嚴謹、最高階方式,即家暴罪立案,但若以普通傷害罪調查,是消極做法,受害人若不追究,警方便不能做任何措施。
家暴法立法關注組代表何頴賢表示,家暴定義會不停改變,未來檢討家暴法時,要確保市民、專業人員、法官對家暴的定義一致性,她建議執法人員可設專人專隊及行動清單,提高執法人員的敏感度。
議員黃潔貞表示,家暴法實施後,在預防、保護上有進步,認為達到預期效果。按家暴法規定今需要作出檢討,中央登記系統數據有助分析家暴成因,對檢討家暴法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