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升降設備制度續審議討論


【特訊】立法會一常會繼續細則性討論《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委員會已基本完成討論,仍需技術修改優化,若無問題,基本可撰寫意見書,但未能確定能否於今個會期交到大會審議。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稱,新文本已刪除要求電梯保養實體需強制購買民事責任保險,以及保養實體的升降設備技術人員不得兼任其他保養實體技術人員的條文。另外,立法會二常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信託法》法案,委員會下週將與政府代表開會,預料下個立法會期可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信託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新工作文本條文有41條,委員會下週將與政府代表開會,預料下個立法會期可簽署意見書。政府接納委員會提出的大部分意見,而《信託法》法案主要對金融機構和銀行基金等有影響,加上政府已充分聽取相關業意見,預料法案爭議不大。
法案新文本建議,對於受託人的報酬,加入因過錯不履行職責的條文,若受益人的信託財產受到損害,受託人須還原或賠償財產後才能獲報酬;法案亦建議,委託人或受益人可根據設立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如在文件上訂定不履行職責或達不到指標可解任等,毋須由委託人或受益人請求由法院裁定。陳澤武稱,委員會認為做法適當。
另外,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討論《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委員會已基本完成討論,仍需技術修改優化,若無問題,基本可撰寫意見書,但未能確定能否於今個會期交到大會審議。
李靜儀稱,政府向委員會提交的新文本維持原有適用範圍,但文本中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以及計劃編製及施工責任,亦適用於未納入規管範圍的升降設備。
她稱新文本已刪除要求電梯保養實體需強制購買民事責任保險,以及保養實體的升降設備技術人員不得兼任其他保養實體技術人員的條文,並新增規範檢驗技術員的檢驗工作上限;新文本亦修改生效日期,將於公布日起計 18個月生效,當中對已投入運作升降設備的登記,以及保養、檢驗實體和升降設備技術員的註冊,將於公布日起計 6個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