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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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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假卡集團車頭來澳銷贓收報酬五千
手機店接贓東主僱員被控

    【特訊】司警偵破一個以馬來西亞為基地的假信用卡集團,相信該集團多次從馬來西亞派出成員到本澳,利用假信用卡在本澳的大型度假村商場內刷卡購物,今次行動共拘捕三名男子,其中包括一名馬來籍「車頭」,及兩名懷疑接收贓物的本澳一間手機店職員。
    被拘捕三名男子;姓Tang,二十九歲,馬來西亞人,裝修工入;姓黃,二十九歲,本澳居民,手機店店長;姓吳,三十四歲,內地居民,持外地僱員證,手機店店員。
    在本年十月中旬,司警局接獲情報,指稱一個馬來西亞假卡集團,在香港及本澳進行犯罪活動,在展開調查後發現該犯罪集團會不定期安排不同成員來澳,在路氹城一帶的大型商場進行刷假卡消費,隨即鎖定多名可疑人士,而犯罪集團成員在犯案後會即時離澳。
    在本月五日中午,犯罪集團一名馬來西亞籍成員經氹仔北安碼頭抵澳,司警即時展開跟縱監視,該名可疑男子先後到路氹城兩間大型度假村的商場,及前往關閘廣場一間手機店舖,及兩次接觸一名相信接贓的吳姓男子,合共交給對方六部手提電話,司警在時機成熟時上前將兩人拘捕。
    馬來籍男子姓Tang,表示受僱於馬來西亞一個假卡集團,由十月十八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先後三次來澳當「車手」刷假卡購物,今次則是充當「車頭」,負責接收另外三名馬來籍成員刷假卡所購得的物品,並負責「銷贓」,Tang姓男子表示,由上月至今已收取假卡集團港幣五千元作報酬。
    調查顯示,「車頭」及三名「車手」同於當日(本月五日)來澳,抵澳後三名「車手」按指示使用假卡到購物商場電話店購買手提電話,成功購買後將手提電話交予「車頭」,Tang姓男子分兩次到關閘廣場一間手機店,交予吳姓男子出售,而三名「車手」在作案後已於當日晚上經外港碼頭離澳。
    吳姓男子表示,在二零一七年七月開始透過一名假卡集團成員「搭路」,開始接贓銷贓,在收取假卡集團「車手」帶來的手機後,即時給對方港幣一至二千元作報酬,隨後按假卡集團指示,透過網上支付平台及網上銀行,將其他款項轉到內地四個銀行帳戶,而收得的手機便放在店內銷售。司警相信吳姓男子由一七年至今,已為假卡集團轉移港幣三十多萬元到內地帳戶。
    調查亦發現手機店的黃姓店長在知情下默許吳姓店員「接贓」,司警探員在當日(五日)傍晚到手機店帶走店長返司警局接受調查,有人表示並沒有收取任何利益。
    司警在手機店搜獲九部相信以假卡購得的全新手提電話,亦在手機店及Tang姓男子身上搜出港幣及澳門幣合共二萬五千多元,相信是不法所得,但並未搜出假卡。司警會繼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被捕三人會被控以「將假貨幣轉手」,「與偽造貨幣者協同將假貨幣轉手」,「清洗黑錢」,移交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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