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串謀男友胞弟以高息投資詐騙八千萬被揭
姐弟潛逃五年回澳被捕
【特訊】一名本澳女子涉串謀其男朋友及胞弟,涉嫌以文創及飲食業名義,在本澳設高息投資騙局,最少九十一名本澳、內地及台灣人受騙,合共損失八千一百萬澳門元,涉案的姊弟潛逃外國及內地長達五年時間,日前再入境本澳被司警拘捕,正追查在逃男朋友及騙款的下落。
被捕的本澳胞姐姓莊(跟父親姓),三十八歲;胞弟姓陳(跟母親姓),三十七歲。兩人均為本澳中區某公司的股東,涉及相當巨額詐騙、未經許可而接受存款式其他應償還之款項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九十名事主包括八十一名本澳居民、八名內地人、兩名台灣人。
司警表示,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接獲本澳某物流公司報案,指早前中區某公司簽發一張二十五萬元的空頭支票,調查期間,陸續再收到九十一名事主的舉報,指遭同一間公司投資詐騙,損失合共八千一百一十三萬多澳門元。
司警調查發現,該九十一名事主於二零一五年初,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涉案的莊女及陳姓男子,兩人遊說各名事主投資其中區公司的文創及飲食業,入場門檻為五萬港元或人民幣,投資期為六十天,每期可獲投資額的百分之五的回報,利息回報經銀行轉帳,每期投資完如繼續參加,需重新簽署合同;如提前取回本金須提早十日通知,當月便不會獲發利息。各事主信以為真,先後投資五萬至八百一十萬元不等,起初確實收到回報。但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便再收不到回報,而涉事公司結業,莊女及陳姓男子失去聯絡。
探員經調查後,莊女及陳姓男子在各事主報案前已離澳潛逃,該公司及其個人帳戶已清空,同時證實涉案公司根本無實質的業務。事隔近五年,於月十五日,莊女及陳姓男子經機場再入境時,被司警拘捕,兩人否認犯案。莊女供稱以其身份協助其男朋友,開設上述公司及帳戶,之後公司由男朋友操作。陳姓男子稱只負責接送莊女的男朋友。兩人均供稱,當年離開澳門是到外地與莊女的男朋友見面,有人告知兩人「出咗事」,隨即被安排先後到新西蘭、捷克及內地定居。司警調查發現,涉案的資金由莊女的男朋友操控及提走,正追查贓款及主腦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