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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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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惠澳措施政府需加強區域合作錯位發展
克服差異善用兩制之利

  【特訊】澳門論壇探討中央再推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十五項新惠澳措施。政發局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表示,措施體現了中央對澳門一直的關懷,支持澳門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未來特區政府將加強區域合作,實現定位合作,錯位發展。他稱,粵港澳大灣區存在三地的規則和制度差異,若涉及中央事權必須得到中央授權和政策支持,未來如何克服當中差異和善用「兩制」之利是重要課題。
    中央日前再推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十五項惠及港澳的新措施。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表示,因應十五項惠及港澳新措施的推出,政府將繼續堅持提升自身實力及加強區域合作兩條腿走路方式,繼續採取定位合作、錯位發展策略,利用政策紅利及創新動力,將大灣區及大灣區城市的合作作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腹地,相關職能部門會在政策範疇研究適合澳人的政策措施,政發局則積極與居民、社會持份者、企業、專業團體做好溝通及政策宣傳工作。
    阮建中稱,粵港澳大灣區存在三地的規則和制度差異,若涉及中央事權必須得到中央授權和政策支持,未來如何克服當中差異和善用「兩制」之利是重要課題。十五項措施的推出體現中央對澳門的關心及支持,實質是內地推出更多政策促進大灣區人流、物流、資金流自由流動。
    由於灣區不同城市之間在規則、制度、生活習慣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尤其現在涉及澳人關心的養老、醫療、教育、就業等議題,令部分打算到大灣區發展或生活的居民仍在觀望。是次十五項措施涵蓋多方面,除針對性改善以往存在的問題,提高澳人前往灣區生活、工作的意欲外,還為經濟、民生合作創設良好條件。
    十五項新惠澳措施包括進一步放寬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限制。大律師潘愛儀表示,因現時本澳沒專門法律規管澳門律師事務所,在本澳的律師都是個人執業,因此未必能銜接內地有關法律。措施推出後,有本澳律師正計劃於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
    街總副理事長陳家良認為,未來澳門辦學可透過區域合作,在大灣區城市設立辦學試點,以積極融入大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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